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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丨省一流重点院校 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8名)不限专业 报名进行中 !
导读
2020辽宁沈阳农业大学招聘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简称沈农或沈阳农大,坐落在沈阳市东郊的天柱山南麓,是以辽宁省管理为主、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首批建设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组建于1952年,由当时的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业除外)和沈阳农学院部分专业合并而成;1985年10月,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题写了校名;2000年,学校由农业部所属划转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007年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二
招聘条件
三
招聘方式
四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上统一发布。(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00至8月11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外语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报名结束后要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笔试成绩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六)考察
由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
纪律与监督
六
其他
七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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